mindwind
十日画一水,五日画一石
「单例一个最常见的设计模式。既简单,又复杂。」
周末几个同事聚在一起聊天,回顾起当初面试时经常问起的关于 Java 的单例模式。 有同事提出单例类的对象在 jvm 中只存在一个,这个观点是否正确?
其实这种观点看似正确,给人很强的误导性,但并不准确。 因为 Java 的对象实例化与 classloader 密切相关。 每个 classloader 都有自身的命名空间,在同一命名空间中是不允许同名类的。 就我们谈及的单例而言,在同一个 classloader 的命名空间中有且仅有一个实例。 所以,在一个 jvm 运行时,是有可能会包含实现单例模式类的多个实例的,它们只是处在不同的 classloader 命名空间中。
平时工作主要参与应用和业务开发,都很少会去接触 classloader 之类的。 不了解其中的原理自然对单例的实现会产生一些误解。 不过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即使不了解 jvm 和 classloader 原理层面的东西,也是可以判断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平时工作中的业务应用部署基本都是基于 tomcat 容器的,大家都了解 tomcat 是可以同时部署多个应用的。 那么假设不同应用中如果包含了完全同名的类时,tomcat 在应用层面是有效隔离的。 反过来也佐证了,同名类的多个实例其实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 jvm 中。
所以这里谈的单例有个前提,是针对应用而言,同一个类的的实例对应用而言是唯一的,大部分的业务场景需求都是如此。 而如果参照对象是 jvm,那么对应用而言的单例其实对 jvm 而言是多例的。